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提升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定于2021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期间,组织全校教师开展师德建设学习研讨系列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主题,引导广大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不忘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初心,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重要论述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开展线上学习活动
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专题专栏”版块的“师德专题教育”专栏,“中国教育发布”APP中“教育部”教育号,“学习强国”平台教育频道的“师德师风教育”专区,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教师发展在线”平台的“师德师风”专栏,组织教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四史”学习教育资料汇编》进行线上自主学习。
(三)举办主题研讨会
1.举办师德建设专题研讨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等文件和材料。围绕“做四有好老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主题召开研讨会,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深刻汲取案例教训,认真进行自我审视,严于律己,全面提高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
2.组织党史专题学习研讨会。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讲话精神、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及学校《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珠海科技学院党史进校园系列活动工作方案》,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开展“讲述党史故事”专题研讨,继续强化和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学习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引导广大党员教师、领导干部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建党初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
三、活动时间与方式
学习研讨系列活动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18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
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不影响教学进度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时间,组织本单位的线上线下学习和研讨活动。广泛动员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到学习研讨系列活动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学习教育、师德专题教育等学习内容,拓展学习途径,丰富学习内容,充实学习资源,使广大教师在活动中学有所感、学有所获,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
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凝练活动成果,收集好图片和文字等相关学习资料,将本次学习研讨活动的工作总结分别纳入本年度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总结和师德专题教育工作总结中,并按照此前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中关于材料提交的要求,于对应的时间节点内报送至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9月22日